國家能源管理范文10篇
時間:2023-11-15 17:19:11
國家能源管理范文篇1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進“兩型社會”建設為目標,以節能降耗為重點,進一步加大節能宣傳,健全管理機制,創新工作舉措,努力提高能源管理工作的影響力、創新力和執行力,圓滿“十一五”節能目標任務,形成領導重視、部門配合、企業響應、社會認可的能源管理工作新格局。
二、節能目標
全縣萬元GDP能耗下降率4%,萬元規模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率6%,全面實現“十一五”期間節能降耗20%的目標。
三、工作重點
1、加強隊伍自身建設。進一步創新縣能源辦工作思路,增強主動性,提高協調能力,擴大影響力,充分發揮能源管理的牽頭作用。選好配齊鄉鎮能源管理專干,舉辦一次鄉鎮能源管理專干培訓,提高能源管理工作的業務水平,推動鄉鎮能源管理工作。開展重點能耗企業能源管理崗位督查,督促企業設置能源管理崗位,配備能源管理員。
2、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開展重點能耗企業、水電油氣消耗、節能產品開發生產、落后產能等四項專題調查,摸清全縣能源生產、消耗情況,建立全縣能源數據庫。同時,圍繞我縣循環經濟和高耗能企業兩個課題,開展專題調研,撰寫二篇調研報告,提供領導參考。
3、認真編制節能規劃。根據省、市要求,結合我縣當前實際情況和未來五年發展態勢,認真開展能源工作調查、分析、預測工作,加強部門銜接,認真編制“十二五”縣能源發展規劃,確保規劃科學合理。
4、強化能源執法工作。組織開展能源計量、賓館酒店招待所執行市政府通告、空調溫度設置、重點用能單位配備能源管理員、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等執法行動,增加執法頻率,提高執法效果,擴大執法影響。
5、推廣先進節能技術。引導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重點實施電廠、海旭實業余熱利用工程;爭取政府支持,繼續做好高效照明產品推廣工作;大力推廣沼氣、太陽能等新能源,配合市能源辦實施光明村太陽能綜合利用工程和星級賓館酒店智能電子卡管理工程。
6、推進循環經濟發展。一是把好項目準入關口,提高項目節能準入門檻,大力發展兩型產業。二是做好電余熱、廢渣等資源循環利用協調工作,推進循環產業基地建設,爭創省級循環示范園區。三是配合縣政府做好落后產能淘汰工作,依法關閉電鍍、化工、水泥、粘土磚等等一批高污染、高能耗企業。
7、加強能源信息報送。掌握國家能源政策,總結節能典型經驗,了解能源工作動態、及時向縣、市相關部門報送我縣能源工作信息,做到全年向縣報送信息不少于30篇,向市報送信息不少于20篇。
四、主要措施
1、開展能源宣傳,擴大能源工作影響。一是召開全縣能源管理工作會議,部署年能源管理工作,明確節能考核,交流節能經驗,表彰節能先進,提升縣能源辦和能源管理工作的影響力。二是創新能源宣傳模式,利用短信、廣告等多種形式,提高宣傳效果,增強能源危機意識,努力營造節約資源氛圍。
2、爭取政府支持,健全能源管理機制。一是爭取政府在工業發展資金中,安排資金用于節能技改項目貼息和節能示范單位獎勵;二是爭取政府批準實施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辦法,對新、擴、改項目一律實行節能評價,力爭將節能評價工作列入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前置條件。
3、強化節能考核,落實節能工作責任。細化對鄉鎮、部門的節能考核指標,力爭考核指標科學合理、便于操作。嚴格實行節能考核一票否決制,進一步增強鄉鎮、部門節能工作責任。通過節能考核推動全縣節能工作。同時,精心組織省、市百家能重點能耗企業節能考核,進一步做好市對縣年節能考核的迎考工作。
4、突出工作重點,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完善重點用能單位節能考核辦法,申請調整省、市百家重點用能單位名單,督促重點用能單位加強能源管理,降低能源消耗;開展能源審計,指導并規范市百家重點用能單位按時報送年度《能源利用狀況分析報告》,跟蹤電廠、黑麋峰電站、中航飛機起落架等企業能耗情況;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指導、監督和服務,充分發揮重點用能單位在全縣節能降耗工作中的主力軍作用。
國家能源管理范文篇2
關鍵詞:能源監管;體制改革;組織法;職能定位;權力配置;機構設置能源
作為國民經濟命脈,對一國的政治、經濟、國家安全、社會生活等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由于能源在勘探、開采、運輸、交易等環節會產生一系列安全、環境、壟斷等問題,因此,能源行業亟需政府監管來化解這些難題。這里所謂的能源監管通常是指能源監管主體對能源市場活動及其行為進行限制、約束等直接干預活動的總和。其中,能源監管機構的職能定位、權力配置、機構設置是實現能源監管目標的體制保障。在規范層面,《煤炭法》《電力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以及正在制定的《能源法》與列入立法計劃的《能源監管條例》等法律法規中關于能源監管機構的職能、權力的規定,初步構成我國的能源監管體制。我國能源監管體制的歷史發展經歷了這樣幾個階段:19491978年是政府對能源行業進行計劃管理時期,19781993年是政企初步分開時期,19932014年是專業監管起步時期,2014年到現在的能源體制革命,是全面深化改革時期??疾煳覈茉幢O管體制的歷史發展,可以發現,我國能源監管體制改革是政策推動型改革,這導致我國能源監管體制改革變動性較大,穩定性不足。針對這些問題,國家能源局于2013年1月7日在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上提出了“深化能源體制改革”的要求;2014年6月13日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召開,推動能源革命的戰略構想被明確提出[1]。另外,黨的三中全會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指出,推進國家機構改革需要從政府職能轉變、政府與市場機制的作用角度出發,構建權責清晰的政府治理體系。上述會議、政策、方案精神實質上為能源監管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毋容置疑,若要改革制度化推進,則改革應當于法有據,需要有組織法保障。
1我國能源監管體制的歷史與現狀
能源監管機構的建立、合并、撤銷,以及能源監管機構與大型能源企業之間關系的發展演變,基本構成了我國能源監管體制的現實圖景。1.1我國能源監管體制的發展脈絡。1.1.119491978年:計劃管理時期該階段由于我國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與其他行業一樣,能源行業由政府設立工業主管部門管理,主要根據國家計劃進行能源生產和供應,政企不分,基本是政府主管燃料工業的人、財、物和產、供、銷。盡管在不同時期政府主管部門進行了合并和分拆,但計劃管理的主導模式始終沒有變??梢?,能源監管機構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沒有存在的空間。1.1.219781993年:政企初步分開時期1978年,在改革開放的推動下,能源行業政企分開逐步推進,采取的措施有:第一,建立能源政策協調機構。為了增強不同能源種類之間的政策協調性,1980年國家能源委員會成立,煤炭、電力、石油三個部門由其統籌,但國家能源委員會在1982年即被撤銷。第二,啟動政企分開。依據我國對外開放政策戰略部署,能源行業的政企分開,最初在利用外資的領域展開(如利用外資辦電,1982年成立華能國際電力開發公司),同時組建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負責海洋石油對外合作事務。第三,成立統一的能源機構管理能源。順應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依據198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同年成立了由石油、煤炭、核工業部的全部和水利電力部的部分政府職能組成的能源部,對能源進行統一管理;積極推進政企分開,成立中國石油化學工業總公司、中國電力聯合會、中國核工業總公司。但計劃經濟體制尚未打破,傳統的監管方式仍然發揮著重要作用,致使能源部于1993年被撤銷,沒有實現預設的目標。1.1.319932014年:專業監管起步時期1992年,黨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市場經濟目標下,能源監管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有:第一,轉變政府行業管理職能,推進能源市場化改革。1998年依據國務院的機構改革方案,撤銷煤炭、電力、石油等工業部門,成立石油和化學工業局,同時成立國家煤炭工業局,并進行職能轉移,由國家經貿委主管。撤銷核工業部,成立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其政府職能劃歸國防科工委。除神華集團公司、中煤能源集團公司外,全部下放地方管理。第二,推進政企分開,建立現代能源企業。1998年,油氣行業重組成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集團公司,“三桶油”由中央直管。另外,2002年,將1996年成立的國家電力公司拆分為中央直管的兩個電網公司、五個發電公司等企業。第三,成立專業的能源監管機構。根據《煤礦安全監察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要求,2000年1月,成立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在電力行業,2001年3月,統一履行電力監管職責的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簡稱電監委)宣告成立。2013年3月,《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提出撤銷電監委,將國家能源局、電監委的職責整合到國家能源局,由國家發改委管理[2]。第四,建立統一的能源管理機構和議事協調機構。2005年成立國家能源領導小組,下設辦事機構“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3]。2008年3月,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要求設立國家能源委員會,組建國家能源局。2008年8月整合國家發改委能源行業管理職責、國家能源領導小組的職責、國防科工委的核電管理職責,成立國家能源局,由國家發改委管理,主要負責履行能源領域的監管職責[4]。2010年1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的通知》精神設立國家能源委員會,負責研究擬訂、審議、統籌協調國內能源開發、國際合作、安全、發展中的重大問題[5]。1.1.42014年至今:推進能源體制革命,全面深化改革時期2014年6月13日,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提出“能源革命”戰略構想。其中體制革命強調要轉變能源監管方式,健全能源法治體系,形成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6]。2017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明確了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思路和主要任務。另外,依據黨的三中全會通過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國家能源局部管局的地位沒有變化,只是將儲備相關職能劃歸新組建的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同時,決定將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劃歸應急管理部。在上述政策文件精神指引下,能源監管體制進入全面深化改革時期。1.2我國能源監管體制的現實圖景。能源監管體制經過上述發展演變,煤炭、電力、油氣、可再生能源等種類能源形成如下監管格局:第一,煤炭監管體制。在中央設置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實現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的統一;在地方設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行業管理任務重的地方依舊保留行業管理部門。第二,油氣監管體制。我國油氣行業的監管體制形成于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然而,迄今沒有設立專門的油氣監管機構。依據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規定,油氣行業管理職能劃歸國家能源局,但仍有相當多的監管職能分散在其他相關的國家機關。第三,電力監管體制。2013年3月,《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撤銷電監委,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另外,我國的核電安全監管交由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負責。第四,可再生能源監管體制。當前我國可再生能源根據法律規范初步形成由國家能源局統一行使監管職能、其他部門對其開發利用進行監管的監管體制??梢?,我國能源監管形成了以能源主管部門、能源協調機構、監管機構以及地方能源派出機構為主而構成的監管體制。
2我國能源監管體制改革面臨的困境及原因
從我國能源監管體制的歷史發展脈絡與現實圖景中可以發現,我國能源監管體制在職能定位、權力配置、機構設置方面面臨一定的困境。2.1能源監管體制改革面臨的困境。2.1.1能源監管職能定位不準。如前所述,專業、獨立的能源監管機構設立,意味著我國能源監管與宏觀管理職能逐步分離,但這種分離仍然十分有限,其職能定位當前還面臨如下問題。一方面,能源監管機構對內職能劃分不明。能源監管和能源管理部門職能不清,主要指能源管理部門既要承擔宏觀管理職能,也負有微觀監管的職能,形成“政監合一”的監管模式。如,國家能源局作為能源主管部門,既負責制定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及政策,也承擔諸如油氣管道安全監管等職能。又如,國家發改委既負責能源戰略和規劃的制定,也負責監管能源價格等職能。另一方面,能源監管機構職能與能源企業、能源行業協會等主體之間的權責關系尚未理順。其一,能源監管機構與市場界限不明。在市場經濟下,能源企業本應按照能源監管政策、法律、環境標準從事生產,實現自己的經濟利益。但是,在政企不分的背景下,沒有理清政府和市場(企業)之間的關系,能源監管機構管了很多不該管的事,能源監管出現越位、缺位、錯位現象。具體來說,政府越位表現為:能源監管機構過度干預能源企業,直接取代能源企業的市場競爭,導致政府和市場界限不清,影響能源企業經營判斷;政府錯位體現在能源與能源管理部分,且能源監管較少發揮作用;政府缺位表現在能源安全、環境、職業健康、能源普遍服務領域監管缺失,導致大量的能源公共事件頻發。其二,能源監管機構與行業協會的職能范圍不清。具有專業能力的能源行業協會參與能源監管,能夠解決監管中的一些專業性問題。但是,我國能源行業協會獨立性不夠,并且沒有形成能源行業協會制度化參與監管的制度,導致能源協會的監管作用尚未充分發揮。2.1.2能源監管權力配置不科學。根據行政組織法的一般原理,法律是配置監管權力的依據。域外能源監管機構的設定一般采取立法授權,并且通過組織法科學地配置權力。但是,從我國的能源監管機構的權力配置來看,我國能源監管權力配置面臨如下問題。一方面,能源監管部門橫向配置界限不明,出現權力交叉?,F有的法律,尤其是單行能源法律以及法規規章對能源監管機構權力配置不科學。如上述被撤銷的電監委,除了欠缺法律依據以外,各級能源監管機構間的地位也不明確。另外,據《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6條第3款、第5款的規定,存在國務院組成部門與國務院直屬機構在主管特定業務和專門業務之間界限不清的問題。另一方面,能源監管機構縱向權力配置同質化,與各層級能源監管事權不匹配[7]。在規范層面,我國《憲法》第107條、《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59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配置相同的能源監管權力,按照這種權力配置模式,各級能源監管機構上下同粗,形成職責同構的“網狀行政體制”[8]。然而,這種上下同粗的網狀行政體制與各層級能源監管事權不一致,導致能源上下級監管機構監管權責不匹配。2.1.3能源監管機構設置不合理。自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以來,在獨立性、專業化和適度集中方面我國能源監管機構設置逐步趨于科學。但囿于長期計劃經濟體制影響,我國按不同行業將監管職能劃分至不同的監管機構,導致能源監管機構出現綜合協調性差、監管效率低下等問題。從橫向上看,除國家能源局的監管職能較為集中外,其他能源監管職能分散在不同的監管部門,如資源監管職能屬于自然資源部;能源國有企業資產監管職能屬于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能源價格監管和市場準入監管屬于發改委;能源環境監管和核電安全監管職能主要劃歸生態環境部;能源大宗商品的貿易監管職能屬于商務部等。從縱向上看,能源行業的上中下游由不同的監管機構監管,如自然資源部負責煤礦開采監管;煤礦生產中的安全監管屬于煤礦安全監察局;煤炭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煤炭經營監管、價格監管歸于發改委。上述職能配置導致監管機構設置分散,難以凝聚監管合力,以致監管效率低下。2.2造成能源監管體制改革困境的原因。造成我國能源監管體制改革困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第一,能源監管體制改革缺乏整體布局。能源監管體制改革涉及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以及各層級政府能源監管機構職能轉變、權力配置與機構設置,涉及政府與市場、社會關系的配置,這些因素要發揮良好作用,需要統一布局和規劃。但是從歷次能源監管體制改革的實踐來看,都存在一定問題。一是能源監管體制缺乏總體目標設定。歷次能源監管機構改革采取不同的目標表述,導致各次能源監管體制改革相互之間缺乏關聯性和遞進性,不利于實現能源監管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二是能源監管體制改革缺乏頂層設計。我國能源監管體制目前沒形成頂層設計統攬,缺乏對能源監管體制改革與行政體制改革、經濟發展形勢的整體把握,導致能源監管體制改革對能源監管機構、能源企業、能源行業協會缺乏統一安排。三是能源監管體制改革缺乏推動主體。由于能源監管體制改革涉及重大的利益博弈,如果沒有具體的推動主體,會導致改革的動力不足。第二,以政策推動的能源監管體制改革缺乏法治保障。國外政府監管機構設立的一般經驗是“立法先行”。但是,我國能源立法主要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起步較晚。迫于市場經濟改革的需要,能源監管機構的設立、改革一般采取政策推動的方式,如電力體制改革(以電力行業為例,我國設立了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依據是2002年《國務院關于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這兩個文件從性質上看僅僅是國務院辦公廳的文件,所以其設立之初就缺乏法律依據)。以能源局“三定方案”來規范我國能源體制管理職責方面的部分內容,但是“三定方案”對能源監管機關只做簡單的規定,存在職責權限劃分不明確、法律規范效力低、變動性大等問題。這顯現出我國能源監管機構設置以政策調整的弊端。就目前我國能源監管體制的法律規范來說,沒有形成能源監管的法律體系。主要原因為:一是能源監管的能源基本法規范供給不足。在我國,能源法是能源監管的基本法律依據,應該由《能源法》對政府能源監管的范圍、權限大小、如何管制等進行明確規定。然而我國的能源法未能出臺,導致能源機構的設立規范依據不足。二是規定能源監管的單行法內容滯后。比如我國正在實施的《電力法》中對于監管方面的規定不能滿足目前社會的現實要求,需要不斷地修改。三是能源配套法之間欠缺邏輯性的兼顧,導致能源監管機構職能定位、權力配置、機構設置不科學,甚至出現沖突。綜上,我國能源法律體系不健全導致的一個最直接也是最現實的問題就是能源監管體制的混亂。第三,能源監管體制改革公眾參與法律程序不健全。能源監管體制改革的目的是理順各級政府能源管理部門及其監管部門的關系,繼而提高行政效率,為公眾提供更優質的能源公共服務。但我國能源監管體制改革公眾參與渠道不暢,對能源使用者的利益訴求考慮不足。具體而言,就是在能源監管體制改革實踐中,公眾參與法律程序機制不完善。首先,政府在公共政策的參與渠道方面引導不夠,導致參與的范圍有限,能源體制改革不能反映民眾的意愿。其次,能源監管體制改革的參與程序,公眾的表達、反映訴求程序不完善。最后,政府主導公眾參與的結果,公眾參與并不能得到政府的良好回應,這使公眾與政府間的關系較為緊張,使民眾質疑能源監管體制改革的決策,對其產生信任危機。
3能源監管體制改革的基本原則
一般而言,體制改革需要遵循基本原則進行,能源監管體制改革也不例外,具體包括如下原則。3.1組織法定原則。對于機構改革而言,應當于法有據,但是,我國能源監管機構設置組織法依據不足,導致能源監管體制改革亂象。具體而言,能源監管機構的職能定位、權力配置、機構設定應當有組織法依據。然而,我國行政組織法僅僅是對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設立和職權作了原則性的規定,并沒有制定各級地方政府組織法、部門行政組織法,也沒有監管機構組織法,部門的設立和職權劃分在很大程度上只是由行政管理法承擔[9]。為了使能源監管機構改革法定化、制度化,組織法定原則是關鍵。因此,應從制度邏輯上把握能源監管機構的職能、權力、機構之間的內在關系,在組織法定原則指引下,明確能源監管機構職能,通過組織法配置能源監管機構的權力,為能源機構提供組織法依據。3.2“政監分離”原則。從我國當前能源監管職能劃分中可以發現,我國能源監管體制是“政監合一”的模式。在該模式下,我國能源管理部門和監管部門職能混淆,監管效率低下。在能源監管領域,監管機構的獨立是發揮效用的關鍵,能源監管機構的職能在內部應與能源管理職能相獨立,在外部應獨立于傳統的行政管理部門,這也是監管獨立的本質要求。為此,就能源監管體制的職能配置而言,應當遵循“政監分離”原則,保證能源監管機構獨立地發揮監管實效?!罢O分離”原則是指政府管理和監管二者職能分開,由不同的機構來履行??梢哉f,堅持“政監分離”原則既能滿足能源監管的專業性要求,又能夠保證能源監管機構的獨立性,同時確保能源監管政策的連貫性[10]。3.3合作監管原則。從能源監管體制的機構設置而言,單一的能源監管主體難以回應能源監管的復雜性、系統性問題。針對傳統政府監管難以很好回應監管實踐的問題,西方主要國家于20世紀80年代啟動監管體系改革,產生了合作監管制度。因此,我國可借鑒西方合作監管經驗,充分發揮企業、協會等主體的作用,實現監管目標。所謂“合作監管”,即是為了實現公共管理的目標而采取的由多元主體(政府、市場、社會主體)運用多種手段在監管領域相互作用的一種監管模式[11]。在能源監管領域,合作監管原則就是將能源監管機構、企業、協會在明確各自的職能前提下,充分發揮能源企業、行業協會的專業優勢,共享信息,互相協作,各自承擔責任以保障監管實效[12]??梢?,合作監管突破了傳統監管理論認為政府是唯一監管權力行使者的認識。該原則要求能源監管機構、能源企業、能源行業協會各主體在合理劃分彼此之間的職能界限之后應當合作完成能源監管任務。
4行政組織法視野下能源監管體制改革的路徑選擇
我國能源監管體制改革困難重重,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行政組織法依據不足、改革成果不能制度化導致的。因此,能源監管體制改革應在行政組織法框架下,確定能源監管機構之間的職能、權力、機構,建立現代化能源監管體制。4.1以優化政府職能為目標,通過行政組織法明確。能源監管機構職能一方面,處理好能源監管機構之間的關系。其一,明確監管機構與管理機構的職能。一般而言,管理職能通過法律、政策的形式體現,一般由政府管理部門掌握和控制;具有極高專業性和技術性的微觀監管職能通過具體的標準、規范等形式體現。其二,合理配置上下級能源監管機構的職能。即是在中央和地方能源管理部門與監管部門之間,明確各自的職能范圍。另一方面,明確界定監管機構與市場、社會之間的職能范圍。其一,主要是處理好能源監管機關與能源企業之間的關系。政府主要通過對國有企業、國有控股等企業建立專門的資產管理部門進行資產監管,滿足其保值增值要求。因此,政府應該致力于制定相應的能源監管政策、標準,而不是干預市場中的具體事宜;應該把市場中的具體事項交由市場自身來調整,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其二,增強能源行業協會的獨立性,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將具有專業性與技術性的監管職能交由具有專業知識的獨立監管機構予以執行,使能源監管更加科學高效。4.2以事權劃分為基礎,運用行政組織法差異化配。置能源監管權力由于各層級能源監管機構的監管事權不一樣,因此,應在明確上下級、同級不同能源監管機構事權的前提下,通過行政組織法給能源監管機構配置不同的權力,確保能源監管機構的權責匹配。一方面,橫向上看,通過法律合理配置能源決策、管理與監管機構的權力。我國雖然初步形成了統一監管與分行業監管相結合的體制,但是,由于能源監管包括煤炭、油氣、電力、新能源等不同能源種類,監管范圍非常廣泛,導致各能源種類監管機構職責權限不清,協調難度大。針對以上問題,應理順能源監管機構之間關系,明確各監管機構的職責權限,通過行政組織法配置統一的監管權力。另一方面,縱向上看,上下級能源監管機構之間的職責權限可通過行政組織法差異化配置。我國能源管理體制存在縱向關系不順的問題,理順能源監管體制縱向關系,需要明確國家層面與地方能源監管機構在事權上的差異性,運用行政組織法差異化配置能源監管權力。具體而言,我國地方能源監管以區域監管為主,各省能源監管機構負責提出、組織制定區域能源發展戰略、目標以及特許經營計劃,并組織實施。這種權力劃分盡管利于地方能源監管,但能源領域如電力、天然氣等還存在跨區域的能源利用問題,這就突顯出以區域監管為主的能源監管體制的弊端,不利于跨區域能源監管。因此,加強上級能源主管部門對下級能源主管部門的監督與領導,將跨省區的能源管理職權統歸于國家能源監管機構,這樣既充分發揮了地方能源監管的作用,同時又利于國家能源管理機構進行必要的宏觀控制,進而充分發揮中央與地方的積極性。4.3以“政監分離”為前提,為統一的能源監管機構。提供行政組織法依據從國際經驗來看,監管機構是在“政監分離”原則之上、在政府部門之外從國家層面建立統一的能源監管機構,以便對能源系統進行統一監管。我國能源監管主要由國家能源委員會和國家能源局來進行,但其部分職能受相關能源管理部門制約,管理職能還不完善。而獨立性對于監管機構發揮實效是最為重要的前提和基礎,所以根據我國能源發展的現實需要,整合各部門能源監管職能,建立更具權威性的能源監管機構是體制改革的必然趨勢。具體而言,能源監管機構的改革應分階段采取循序漸進的改革路徑。其一,先分行業建立能源監管機構。結合我國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核能、新能源等各類能源監管的現實狀況,建立分行業的能源監管機構。其二,建立獨立、統一權威的能源監管機構。整合煤、電、油、氣等各行業監管機構,進行職能合并,建立統一的能源監管機構,并在《能源法》中對能源監管機構的法律性質、地位、組成、職權和監管范圍明確規定;同時,盡快將《能源監管法》的制定提上日程,對能源監管做全方位的規定。
5結語
國家能源管理范文篇3
目前,我國能源消耗已占到世界的第二位,能源利用率僅為33%,遠低于43%的世界平均水平,單位GDP能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許多。工業是我國能源消費大戶,其能源消費量占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的70%左右,占發電總量的3/4?!笆濉币巹澗V要要求,堅持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明確提出一系列資源環境約束性指標,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16%。能源審計是節能減排的重要措施之一,對企業節能降耗以及降低整個國家能源消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能源審計是一套集企業能源系統審核分析、用能機制和企業能源利用狀況核算評價為一體的科學方法,它科學規范地對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進行定量分析,對用能單位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經濟進行審計、監測、診斷和評價。為企業找出在能源利用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挖掘節能潛力、尋找節能方向、降低能源消耗和生產成本、提高企業經濟效益。能源審計能摸清企業能耗指標底細,為政府制定宏觀能源政策提供客觀、真實的能耗指標數據;開展企業能源審計,是政府加強能源監督,規范企業能源管理,提高企業能源利用效率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1國內外能源審計發展狀況
1.1國外能源審計發展狀況
20世紀70年代的能源危機引發了西方國家對節能的重視,在嚴峻的能源形勢與沉重的能源費用負擔面前,能源審計正是應這種需要而生。發達國家不斷總結能源管理方面的經驗教訓,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方法,能源審計在發達國家經過長期的實踐已日趨成熟并廣泛采用,并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比如,英國政府多次制定和實施了推進節能的政府支持計劃,把能源審計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80年代英國9萬多個企業,有4萬多個企業進行了能源審計調查,費用全部由政府承擔。日本免費對企業的用能設備進行節能診斷,促進企業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由于能源審計是企業申請節能示范項目或其他節能補助的有效依據,所以能源審計在國外深受企業歡迎。
1.2國內能源審計發展狀況
目前我國能源審計機構少、專業性差,能源審計主要停留在一些大型能源企業,還處于推廣階段,企業存在應付差事的心理,沒有實現從被動向主動的轉變,能源審計缺乏強制性,能源審計機構缺乏法律定位和權威,相應的配套制度和標準不夠完善,沒有形成體系,難以滿足能源審計工作的急切需要,嚴重制約了我國能源審計的發展,因此我國能源審計與先進的國家還有很大的差距。
1.3機械工業企業開展能源審計的狀況
由于機械工業單位產值綜合能耗不高,企業規模不大,廠點分散等原因尚未引起政府和企業的充分重視,行業能源審計工作開展存在很多困難,主要體現在:
(1)機械工業企業數量多,但規模小、廠點分散,不利于開展能源審計,尚未大范圍開展能源審計。機械工業年綜合能源消費量大于5000噸標準煤的企業數較少,目前只有少數大型企業開展了能源審計,絕大部分企業尚未開展能源審計,行業尚未建立能源審計的節能機構。
(2)行業能源管理監督、計量、監測體系不健全。機械行業企業節能管理工作剛剛起步,能源計量和統計管理方面比較欠缺,缺乏專業的能源審計人才,大部分企業沒有專職的能源計量、統計員。缺乏行業性專業檢測監督機構、隊伍、人員不健全,人員資格缺乏國家嚴格認證。
(3)行業標準體系不健全,特別是缺乏能效標準。機械工業各行業節能工作缺少可執行的相關標準,尤其是缺少各行業經濟規模的行業準入標準、產品能耗標準、高能耗產品的淘汰標準等。
(4)工藝裝備水平落后,裝備能耗指標有待提高。機械工業技術裝備良莠不齊,部分技術裝備性能低下,生產工藝落后,導致制造加工能耗居高不下,總體用能效率低。尤其中小型企業因節能意識淡薄、缺乏技改投資等因素,仍沿用20世紀90年代甚至60~70年代落后的工藝裝備。
(5)企業節能觀念不強,能源審計的認識不足,能源審計流于形式。企業粗放式的耗能比較普遍,能源管理意識非常薄弱。對能源審計的認識不充分,造成能源審計容易流于形式。
2機械工業開展能源審計工作思路與方法
2.1開展能源審計的基本思路
能源審計是對用能單位(單元)的生產、轉換和消費進行全面檢查和監督,了解造成能量損耗和損失的原因、分布等情況,然后有的放矢地提出政策,制定節能方案,提高能源利用率和經濟效益,從而實現“節能、降耗、增效”的目的。分析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尋找節能潛力,提出節能降耗的整改措施,能源審計思路可用一句話概況,即判明能源浪費和效率低的部位,分析產生能源浪費和效率低的原因,提出節能降耗的整改措施。要分析能源浪費和效率低產生的原因和提出節能降耗的整改措施需要從生產過程中能源利用的主要途徑入手。從圖1可以看出,一種生產過程中的能源利用可以抽象成八個方面,能源利用率低和浪費的原因與這八個方面都可能相關。(1)能源:能源本身所具有的質量和種類等,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生產過程中能源利用的效率,因此選擇與生產相適應的能源是能源審計所要考慮的重要方面。(2)技術工藝:生產過程中的技術工藝水平基本上決定了能源的種類和數量,先進技術可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從而減少或避免能源浪費。結合技術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實現節能降耗的一條重要途徑。連續生產能力差、生產穩定性差或技術工藝水平落后等都有可能導致能源利用效率低和能源浪費的產生。(3)設備:設備作為技術工藝的具體體現,設備的搭配、自身的性能、設備的維護保養、設備的自動化水平等均會影響設備的運行效率,從而影響能源利用效率。(4)過程控制:過程控制對生產用能過程十分重要,反應參數是否處于受控狀態并達到優化水平對能源利用效率都具有直接影響。計量檢測、分析儀表不齊全或精度達不到要求,過程控制水平不能滿足技術工藝要求,都可能導致能源利用效率低和能源浪費。(5)管理:能源管理系統不健全、管理水平低,這也是導致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要原因。(6)產品:產品本身決定了生產過程,產品性能、種類的變化也要求生產過程作出相應的調整。(7)員工:員工素質的提高和積極性的激勵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途徑。(8)廢棄能:廢棄能的循環回收和梯級利用都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途徑。
2.2企業能源利用的四個環節
在能源審計中,企業用能系統可簡化成一種標準形式,系統由能源供入企業,按照能源流向將企業能源利用的過程依次劃分為購入儲存、加工轉換、輸送分配和最終使用四個環節。能源審計通過對用能單位(單元)的能源生產儲存、轉換、分配和最終消費進行全面檢查和監督,了解造成能量損耗和損失的原因、分布等情況,然后有的放矢提出對策,制定節能方案,以促進節能,制止浪費,不斷提高能源利用率和經濟效益,從而實現“節能、降耗、增效”的目的。圖2表述了能源審計的思路。企業能源審計的基本方法是依據能量平衡與物料平衡的原理,對企業的能源利用狀況進行統計計量分析,包括企業基本情況調查、生產與管理現場檢查、數據收集與審核匯總、典型系統與設備的運行狀況調查、能源與物料的盤存查帳等項內容,必要時輔以現場檢測。對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投入產出情況進行全方位的封閉審計,分析各個因素影響企業能耗、物耗水平的程度,從而排查出存在的浪費問題和節能潛力,并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根據企業能源審計的不同要求,按照審計工作的范圍、目標、時間與對象的不同,能源審計一般分為三種類型:初步能源審計、重點能源審計、詳細能源審計。無論開展何種類型的能源審計其目的就是挖掘企業節能潛力,提出節能整改措施,促進企業節能目標的實現。圖3表述了實現企業節能目標流程圖。
2.3機械工業開展能源審計工作的方法
(1)針對機械行業能耗情況,分級管理,抓好重點用能企業能源審計,建立健全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根據機械工業年耗能情況,將年耗能3000噸標煤以上的重點用能企業納入節能監督體系,實行掛牌督辦。對年耗能2000噸標準煤以上的企業進行建檔工作,健全各項能源管理制度。積極支持重點用能企業建設能源管理中心、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試點、完善能源管理人員隊伍。全面開展能源審計工作,實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加強主要工業產品耗能限額管理,開展主要工業產品、設備能效水平對標活動,督促重點用能企業落實節能管理措施。
(2)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紐帶作用,積極配合國家有關部門開展行業能源審計服務,作為國家能源審計工作的重要補充。機械行業企業數量多、規模不大,中小企業數量多。這種行業結構造成機械工業的能源審計工作很難重點依靠國家節能管理部門來全面嚴格監督和管理。作為政府和企業的紐帶,應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上聯政府、下系企業的獨特優勢,建立健全機械行業能源審計工作機制:①積極申請能源審計機構資格;②培育專業化節能技術服務體系;③組織行業能源審計培訓;④開展重點企業能源審計試點工作,通過試點企業總結機械行業能源審計工作的經驗,逐步在行業中推廣。并圍繞試點企業,研究提出能源審計的激勵政策機制。
(3)在全行業開展能源審計和能源審計宣傳培訓活動。在機械工業全行業開展能源審計宣傳和能源審計培訓活動,組織能源計量、統計、管理和操作人員業務學習和培訓等,提高行業節能意識和能源管理工作者的業務水平:①加強能源資源統計、計量工作;②舉辦企業能源審計專業培訓班,舉辦能源審計專業培訓班,為企業開展能源審計做人才儲備。
(4)在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先進行試點工程。比如汽車行業、電工行業,進行能源審計試點,對目前的機械工業能源審計方法進行補充完善。
國家能源管理范文篇4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融資困難;第三方認證
一、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節能服務公司通過與用能單位簽訂服務合同,約定給用能單位提供節能改造等相關服務,并從改造后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成本并獲得額外收益的一種能源效率改進機制。它是一種能給合同雙方都帶來能效提升利潤的契約機制。
二、我國合同能源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是在20世紀90年代末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目前節能產業已初具規模,但仍存在許多問題亟需改進。
(一)市場問題
市場從業主體———節能服務公司實力弱小。合同能源管理雖然被引進中國有二十多年的時間,但很多企業對這一機制的認識程度并不高,很多甚至沒有聽說過。由于現階段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的節能服務公司還沒有成長起來,多是小公司,資金實力弱小,導致一些企業對該制度項目管理模式持懷疑的態度。而市場行業的發展變化又會出現很多不確定的因素,致使用能企業不敢冒風險將節能改造項目交給節能服務公司。市場認識程度低及風險的不確定性制約了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
(二)項目資金短缺
任何項目的成功實施最重要的就是資金的支持,融資困難也成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最大障礙。
1、中小企業,資金實力弱,無可擔保物,使得銀行等金融機構覺其信譽低,不愿貸款給他們。
2、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是先投巨資后回報,且短期內看不到收益,但負債卻很高,存在很大的風險性。
3、即使在合同期內產生了收益,銀行等金融機構根本無法查實其真實性,所以更不愿為其提供貸款。
(三)法律法規、政策扶植不健全
1.賦稅沉重是導致合同能源管理發展滯后的重要原因之一。雖然我國在2010年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改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了將合同能源管理及節能服務產業的發展納入國家能源發展政策,但對于該《通知》,各地方還沒有制定與之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所以該《通知》并沒有起到所期望的作用。
2.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不健全。缺乏對節能服務和用能單位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激勵機制,如缺乏對節能服務公司市場準入的法律規定;對節能服務公司的服務水平、能耗改造缺乏評價標準及能耗檢測制度,致使其經營不規范,影響行業的健康發展。
(四)技術不成熟
合同能源管理技術要求相關管理技術人員對該項目的整個節能產品的技術問題及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管理問題進行全方位的了解。
1、我國很多節能服務公司本身企業弱小,自己又缺乏相關的技術,大多沒有經驗,能源管理合同周期長,對市場風險的評估不夠。
2、我國現在的合同能源管理市場還缺乏權威的能效檢測機構,這使得那些用能企業很難相信節能服務公司的技術水平。
三、解決對策
(一)市場問題的解決
1.完善節能服務公司的市場準入。通過《公司法》、《能源法》等以法律法規形式確定能源服務管理行業的資金條件、技術條件、人員要求、市場準入及行業規章。讓有資質的節能服務公司進行企業備案,以方便管理和加強企業信用監督。
2.建立第三方審核認證制度。在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之外委托第三方權威機構對節能進行監督和評估,該機構也要對其所評估鑒定的機構和結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三方認證評估機構的建立和發展不僅可以打消用能企業的質疑,消除能源效益確認方面的不確定性,也為銀行貸款融資準備了基礎。
3.提高信用評價和企業認知程度。制定節能服務公司信用評價制度,制作信用記錄,提高其信用等級,為用能單位接受施工項目和金融機構提供融資參考。加強宣傳,提高合同能源管理的認知度。
(二)完善融資渠道,規范融資環境
我國的節能服務公司的融資主要靠商業銀行的貸款,但銀行又因企業信譽低不愿意給付貸款。為此,國家要不斷地為能源管理帶來項目融資提供“福利”政策,我們也要不斷創新融資渠道,搭建融資交易新平臺,開拓節能服務公司融資向國際支持、融資租賃、股權融資方面發展。
(三)完善相關政策法規
1.通過運用法律手段建立合同能源管理法律制度,促進行業規范發展;規避合同風險;可以學習國外,即在我國《能源法》中規定相關合同能源管理的法律規范,明確其市場準入、項目模式及合同方的法律責任,
2.完善政府政策指引,國家提供專項補貼基金、獎勵措施對合同雙方進行扶持;加強節能政策宣傳和政策引導,擴展多領域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使用能單位都能認識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并應用該項目進行能源改造。
(四)完善技術措施,培養相關人才
1.完善能效檢測,建立權威的能效檢測機制,培養專業的第三方能效檢測機構,進行權威檢測,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2.培養大量的相關技術人才;同時,還要不斷地吸引外資,學習引進國外先進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和有效的管理經驗,只有這樣才能不斷創新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發展。
作者:蔡志麗 畢曉博 單位:河北大學政法學院
參考文獻:
國家能源管理范文篇5
目前,從我國人均耗能和國民經濟的發展對能源的要求來看,我國的能源是異常缺乏的,但從我國的能源使用和消耗情況來看,相反卻顯得充足和剩余。有數據表明,我國的產值能耗比世界上多數國家高兩倍多,酬肖耗一噸標準煤所創造的國內生產總值只有發達國家的l/4一1/2,每生產一噸鋼綜合煤耗約73Okg標準煤,而國際先進水平煤耗只有650kg左右。據中科院節能研究所計算,我國的能源利用效率只有32%左右,比國際先進水平低10%以上。因此,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不合理,生產設備和工藝落后,管理不善,白白浪費了很多能源。因此,節約能源在我國不僅可行,而且潛力是巨大的。能源計量工作是能源管理的基礎工作,是實現能源管理定量化的必要手段。計量工作有統一性和準確性的特點,能源計量是企業加強能源管理,實現節能減排的重要基礎,是企業貫徹國家能源政策,提高能源利用率、提高積極效益和市場競爭力的重要保證,是國家依法實施節能法規、政策、標準,合理用能,優化能源監督管理,準確評價企業能源利用狀況的重要依據。首先,能源計量是科學用能的基本條件。計量作為一種管理工具和手段,能夠使企業對能源計量數據的采集、處理、使用實施有效管理,充分發揮能源檢測數據在市場經營、成本核算、能源平衡和能源利用等工作中的作用,用科學準確的計量數據指導生產,達到節能降耗的目的。其次,計量還是一種工藝手段,是實現集約化生產的技術基礎。計量作為一種測試技術,可以幫助企業建立科學合理的生產流程。再次,計量通過量值溯源為企業的生產工藝過程控制、科學研究等提供準確的基礎性條件。工業企業作為能源消耗大戶,增強節能意識,加強能源計量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對保障經濟可持續發展,建立資源節約型社會和節能型工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l)計量基礎薄弱,計量標準設施和計量器具配備嚴重不足、不科學、不符合國家計量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設備老化、工藝落后、計量器具不按周期檢定,使量值溯源的嚴肅性、計量數據準確性和可靠性大打折扣,計量工作在節能降耗、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應有的作用難以正常發揮。(4)企業內部計量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素質有待提高。計量人員的教育程度為初中、高中的占絕大多數,年齡大多在40歲以上,并且大多數人員對能源計量概念不清,不會應用能源計量數據指導生產,綜合素質較差,對企業盡快實現能源計量管理精細化、信息化、智能化產生了一定的影響。(5)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的指導服務沒有到位。這些原因導致企業計量工作沒有充分發揮節能降耗、提高經濟效益的應有作用。3提高能源計量管理水平的措施當前能源計量存在太多的問題,質檢工作者必須有效發揮能源計量在節能降耗中的重要作用,系統地構建能源計量體系,強化能源計量工作,從而促進節能目標的實現。自《節約能源法》、GB17167一2006《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導則》實施以來,針對企業計量工作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要提高能源計量工作的管理水平,發揮計量工作在節能降耗中的作用,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l)加快人才隊伍建設,提升技術能力。加強企業能源計量管理,領導是關鍵,制度是保證,人員是基礎。企業領導要重視能源計量工作,熟悉國家能源、計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要建立健全能源計量管理體系,制定相應的計量管理制度,包括能源計量管理機構職責及人員崗位責任制度、能源計量器具的管理制度;要加強能源計量人才隊伍的建設,切實提高人員的綜合素質,以適應現代能源計量管理的需要。(2)企業要不斷完善能源計量技術機構,提高能源計量檢測能力、計量器具的配備率和對能源計量檢測過程的控制水平。要依據《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國家標準的要求,在生產經營的全過程配備滿足生產經營需要的能源計量器具,并認真做好計量器具的檢定、校準工作,確保計量器具的準確可靠。(3)要做好企業能源計量工作,必須認真學習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強化能源計量的法制觀念,解決企業能源計量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首先,企業應發揮好主體作用,充分認識能源計量與節能的關系,嚴格依法辦事。其次,政府應發揮好主導作用,做好能源計量工作,實現節能目標。新修訂的《節約能源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履行節能義務,節約能源、保障經濟可持續發展是全社會的責任,應當加強宣傳和監督管理的力度,促使企業嚴格遵守《節約能源法》和《計量法))以及有關法規政策的要求,做好能源計量管理工作,把國家能源節約政策落實到實處。(4)要出臺相關的經濟激勵政策。立法只能解決用能單位應該達到的能源計量與節能最低要求的問題,起到一個基本調節和規范市場的作用。為調動用能單位能源計量與節能工作的積極性,進一步增強其工作效果,還應配套制定相應的經濟激勵政策,以彌補法律法規剛性有余、柔性不足的問題。應出臺四種主要政策:能源價格調控政策、貸款優惠政策、減免稅政策、專項基金政策。(5)采用信息技術,提升能源計量管理水平,建立企業能源計量信息實時管理網絡。應用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產業,采用信息技術對能源計量產生的節能信息、數據進行收集與處理,對工藝過程進行優化控制,對用能設備與系統進行優化管理,實現實時動態監控,進行實時分析和處理,不斷發現工藝缺陷、管理漏洞,從而挖掘技術潛力,實時進行改進,充分發揮能源計量數據在生產經營、成本核算、能源平衡和能源利用狀況統計分析等各項工作中的作用,提升能源計量管理水平。
本文作者:程秀芬工作單位:萊州市計量測試所
國家能源管理范文篇6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區域供能;供能形式;經濟效益
中國既有建筑存量大,城市基礎建設工程不斷增加,建筑節能市場潛力巨大。國家通過政策扶持,鼓勵發展綠色建筑、低能耗公共建筑項目,大力推廣節能減排技術,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環境效益[1]。近年來,隨著生活標準的提高,冬季采暖、夏季供冷在營造舒適生活環境的同時,也帶來了巨大的能源消耗[2-7]。2011年中國對合同能源管理(EMC,EnergyManagementContracting)做出了具體規定,能源服務公司以節能環保為發展目標,與用能單位通過合同方式約定節能目標。同時,能源公司提供相應服務,為用能單位達到節約成本的目的。合同能源管理突出的特點是能源使用單位風險降低、成本可控性更高[8],也為該模式的應用提供了優勢。本文以常州市某新建公共建筑實施的合同能源管理為例,通過投資、運行及節能分析,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應用優勢提供參考。
1項目概況
1.1項目簡介。常州市某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主體為一棟地上5層、地下1層的獨棟公共建筑,建筑用途為辦公用房,總建筑面積18901m2,其中供能面積為12303m2,用能需求為夏季供冷、冬季供熱,末端形式為風機盤管。項目冷熱源由規劃區內能源站提供。經計算,本項目的冷、熱負荷為:夏季冷負荷1476kW,冬季熱負荷738kW。全年夏季總空調能耗約為137.01萬kW•h,冬季空調總能耗約為47.94萬kW•h。1.2業務模式。項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節能服務單位負責能源站、市政一次管網、用戶換熱站的建設、運行和檢修,向用戶收取能源配套費及使用費,并提供夏季供冷、冬季供熱及日常運維服務;用能單位負責地塊二次管網及樓宇用能末端設備的建設、使用、檢修和維護,并支付相關能源使用費及服務費。
2供能形式對比
2.1傳統供能形式。對于有夏季供冷、冬季采暖需求的公共建筑而言,傳統的技術形式為“冷水機組+燃氣鍋爐系統”,這種方式的特點是能源系統配置較為簡單,設備初投資小,只需要配置一定裝機容量冷水機組和燃氣鍋爐。從能源系統的輸入類別上分析,該方案夏季需要輸入電力能源,在滿足末端供暖負荷需求條件下會消耗大量的燃氣作為代價。傳統供能模式中,能源系統通常是由用能單位自建,具體包括能源機房土建、機電設備及安裝、機房至各樓棟二次管網、樓內末端設備等。2.2區域供能+EMC。相較于傳統供能模式,本項目采用“區域供能+EMC”新模式,項目所在地統一規劃,實行區域集中供能,即規劃片區內有用能需求的各建筑業態均由能源站集中提供冷熱能量,本項目利用中水資源,采用“水源熱泵+動態冰蓄冷”技術供冷供熱,以回收廢熱,充分調節峰谷用電,達到節能減排的效果。能源站產生的空調冷凍(采暖)水通過一次管網將冷/熱輸送至換熱站,通過換熱站換熱后將能量送至用戶戶內?!皡^域供能+EMC”供能形式投資界面的劃分為能源站、一次管網及換熱站由能源服務單位投資建設,建筑內部管路、樓內使用末端由用能單位投資建設。因此,該形式可以大幅減少用能單位能源系統初投資。
3經濟效益分析
“傳統供能”模式與“區域供能+EMC”模式初投資和運行費用的對比結果如表1和表2所示。由表1可知,在同規模的用能需求的前提下,采用“區域供能+EMC”模式,用能單位可以節省初投資約152.27萬元,投資節省約25.35%。由表2可知,對于用能單位而言,本項目采用傳統模式供能時,全年運行費約84.85萬元;采用“區域供能+EMC”模式,全年運行費約為74.76萬元,系統每年減少運行用費10.09元,節約率為11.89%。
4節能效益分析
兩種模式下不同能源系統節能量和污染物排放量的對比分析分別如表3和表4所示。由表3和表4可知,項目實施后,每年可節約標煤70.58t,減排二氧化碳175.95t,減排二氧化硫1.16t,減少氮氧化物排放1.10t,減少煙塵排放0.68t,節能效果顯著。
5總結
本文介紹了常州某公建項目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新應用,運用“區域能源+EMC”新模式,用能單位可節省初投資152.27萬元,節約率為25.35%;年運行費用節約10.09萬元,節約率為11.89%,一次能源節約總量70.58t標煤,節能率為27.42%。項目的實施既為用能單位節約了能源系統建設的初投資及運行成本,又為能源服務公司達到節能創收的目的,實現雙贏。在目前國家能源緊張、能耗居高不下的大環境中,如何打造綠色宜居型城市是城市化進程中最值得探索的問題,本項目的成功實施具有良好的社會、經濟、環境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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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管理范文篇7
第一條為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堅持能源節約與能源開發并舉、把能源節約放在首位的方針。鼓勵使用清潔能源,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制定節能規劃,合理調整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能源消費結構,推進節能技術進步,保障能源合理利用。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節能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節能監督管理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鼓勵、支持節能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加強節能宣傳和教育,普及節能科學知識,增強全民的節能意識。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履行節能義務,有權檢舉浪費能源的行為。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在節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和取得重大節能效益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節約用能
第七條用能單位應當遵守節能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節能工作責任制和各項能源管理制度,采用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淘汰超過國家能耗定額的舊設備,降低能耗,節約用能。
生產、銷售用能產品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生產、銷售低能耗的產品,在規定期限內停止生產、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
第八條用能單位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新建、擴建技術落后、耗能過高、嚴重浪費能源的工業項目或者其他項目;
(二)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
(三)將淘汰的用能設備轉讓給他人使用;
(四)引進落后的用能技術、設備和材料;
(五)超過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用能;
(六)其他違反國家用能規定的行為。
第九條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應當進行合理用能專題論證。
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的設計和建設,應當遵守合理用能標準和節能設計規范。
第十條鋼鐵、有色、煤炭、電力、化工、建材等重點耗能行業的用能單位,應當制定節能規劃及其實施計劃,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單位產品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一條鼓勵生產和使用節能型機動車輛、船舶和農業機械。
機動車輛、船舶應當符合國家能耗標準;超過國家能耗標準的,應當限期改造或者更新。
第十二條建筑物的設計和建造,應當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采用節能型建筑結構、材料、器具和產品。
城市照明等公用設施的建設和改造,應當采用節能產品。賓館、商廈、劇場、體育館等公共場所,應當采用高效節電照明產品和節能型空調系統。
鼓勵城鎮新建住宅整體安裝使用太陽能熱水器,其太陽能熱水器及輸水管道的安裝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
第十三條設區的市的市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城市應當制定熱力規劃,逐步淘汰單體鍋爐,推廣集中供熱。
第十四條農村應當積極開發利用沼氣、秸稈氣化、秸桿發電等生物質能和可再生能源,推廣使用太陽能熱水器和省柴節煤等節能灶,合理規劃、開發小水電資源。
第十五條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應當加強辦公場所采暖、制冷、照明等系統的用能管理和節能改造,建立健全公務交通工具的節能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電、煤氣、天然氣、煤等能源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計量、收費,不得向本單位職工和其他居民無償、低價提供能源產品或者實行包費制。
第十七條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管理的產品,應當標注能源效率標識;未標注的,不得銷售。
鼓勵銷售通過節能質量認證的產品。
政府采購應當優先采購節能產品。
第十八條鼓勵開發利用太陽能、水能、風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煤泥、煤矸石、石煤等低熱值燃料,減少不可再生能源消耗。
推廣使用乙醇汽油等新型、清潔能源。
第三章節能保障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培育和規范節能技術市場,建立和完善節能技術服務體系,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節能技術服務,鼓勵、支持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等單位和個人研究開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及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扶持節能工程建設。下列重大節能工程應當優先納入各級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和科技攻關計劃:
(一)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工程;
(二)區域熱電聯產工程;
(三)余熱余壓利用工程;
(四)節約和替代石油工程;
(五)電機系統節能工程;
(六)能量系統優化工程;
(七)建筑節能工程;
(八)綠色照明工程;
(九)政府機構節能工程;
(十)節能監測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工程;
(十一)需要優先納入計劃的其他重大節能工程。
第二十一條省人民政府節能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省人民政府科技等有關部門確定適合推廣應用的先進節能技術重點和方向,組織實施節能示范工程,定期推廣使用的節能技術和產品名錄。
第二十二條省人民政府應當安排節能資金,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節能資金,用于能源的合理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開發,以及節能宣傳、培訓、監測、獎勵等。
利用余熱、地熱、礦井瓦斯、劣質煤、煤泥、煤矸石、可燃垃圾等發電、供熱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稅收、信貸等方面給予優惠和支持。
第二十三條重點用能單位應當每年安排資金用于節能科研開發、節能技術改造和節能宣傳、培訓、監測、獎勵等工作。
第二十四條用能單位應當開展節能教育,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節能培訓。未經節能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在大型耗能設備操作崗位上工作。
第二十五條重點用能單位應當設立能源管理崗位,其能源管理人員應當具有節能專業知識、實際經驗及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節能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有條件的重點用能單位,可以設立能源管理機構。
參照重點用能單位管理的用能單位,可以配備專業能源管理人員。
第二十六條具有檢驗測試技術條件的各類技術服務機構,均可受用能單位委托依法開展節能監測業務。
節能監測的數據和分析報告,應當真實可靠、客觀公正。
第四章節能監督
第二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節能工作的領導,定期部署、協調、監督、檢查節能工作,并將節能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政府年度考核內容。
第二十八條節能主管部門監督管理節能工作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節能法律、法規;
(二)提出節能政策、措施;
(三)編制節能規劃草案,制定節能規劃的實施計劃;
(四)對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組織協調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六)開展節能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九條對用能單位的能源利用狀況實行分級監督管理。
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萬噸標準煤以上和省人民政府節能主管部門指定的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以上不滿1萬噸標準煤的用能單位為重點用能單位,由省人民政府節能主管部門監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節能主管部門未指定的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以上不滿1萬噸標準煤的用能單位,由市、縣人民政府節能主管部門參照重點用能單位監督管理。
年綜合能源消費量不滿5000噸標準煤的用能單位,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節能主管部門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用能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能源消費統計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于每年1月底前分別向省、市、縣級人民政府節能主管部門報送上一年度的能源利用狀況報告。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節能主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具有檢驗測試技術條件的節能監測機構依法對用能單位的能源利用狀況進行監測。被監測單位不得拒絕監測。受委托的節能監測機構不得向被監測單位收費。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節能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對節能質量認證標志和能源效率標識使用的監督檢查,并將結果向社會公布。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偽造的節能質量認證標志和能源效率標識,或者冒用節能質量認證標志和能源效率標識。
第三十三條省人民政府節能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對生產過程中耗能較高的產品制定單位產品能耗限額,并向社會公布。
市、縣級人民政府節能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節能主管部門報送檢查結果。
第三十四條省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以根據本省實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地方節能標準。
鼓勵和引導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節能標準。
第三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做好能源消耗和利用狀況的統計工作,對有關數據進行分析研究,并定期主要耗能產品的單位產品能耗等狀況的公報。
統計、節能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應當相互配合,建立科學的能源管理信息系統,提高能源信息利用率。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完善能源價格監測制度,依法運用價格杠桿,調節能源使用,促進能源節約。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建筑物的設計未按國家強制性標準采用節能型建筑結構、材料、器具和產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設計單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給予警告,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建筑物的建造未按設計要求采用節能型建筑結構、材料、器具和產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施工單位處以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電、煤氣、天然氣、煤等能源生產、經營單位,向本單位職工和其他居民無償、低價提供能源產品或者實行包費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節能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開展節能監測的技術服務機構提供虛假數據和分析報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節能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可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被監測單位拒絕監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節能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報。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使用偽造的節能質量認證標志和能源效率標識,或者冒用節能質量認證標志和能源效率標識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國家能源管理范文篇8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建筑節能,建筑工程項目
1合同能源管理介紹分析
1.1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介紹。合同能源管理在實際應用中同樣也成為能源合同管理,是當前多個國家能源管理普遍創新使用的一種模式。該種模式最先是在1970年的美國開始興起使用,我國是在本世紀初開始使用的,經過一段時間的應用具有非常突出的能源管理價值。隨著合同能源管理應用的不斷擴展,我國在2011年針對合同能源管理做出了具體的規定。即為,以節能環保為發展目標的企業、單位通過合同契約的方式共同商討期望達到的節能目標。同時,節能環保服務公司需要向能源使用單位提供相應的服務,建筑施工單位通過資金回報的方式獲得,這樣在一種良性的互動基礎上,不但能夠實現能源資源節約,而且有助于能源經濟價值最大化發揮出來。針對這一方面而言,合同能源管理則是注重服務提供對象和服務對象互動中所節省的費用承擔節能活動的開展運行,是一種全新的能源資本投資模式。此種模式在實際應用中,能夠有效控制建筑施工單位對于能源資源使用所投入的成本,在施工用能設施有效改造基礎上,實現投入產出效應的最大化。建筑施工單位與節能服務提供單位在公平、公正基礎上簽訂能源節約使用合同,后期實際工作開展中,以合同為依據,實現技術和管理等方面的服務,通過直接投入和間接投入提升能源管理水平,降低建筑工程項目能源消耗。此外,隨著現今合同能源管理在實際應用的創新,節能服務提供公司和單位積極創新使用節能技術,控制能源消耗量,嚴格遵照合同約定實現操作,雙方互相溝通,實現雙方效益的最大化。整體上而言,在現今我國建筑市場實現創新發展中,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作為被實踐證明的具有突出效果的管理方式,在實際建筑市場推廣使用中具有非常突出的應用價值。1.2合同能源管理特點分析。首先,能源使用單位風險降低、成本投資得到有效控制。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實際應用中突出特點則體現在建筑施工單位效益獲得層面上。建筑施工單位能夠根據節能服務公司所提供的用能改善方案,在節能科學化設計基礎上,合理采購節能設備,在一系列測算和驗證基礎上形成最佳的投資規劃。建筑施工單位關于能源使用活動的前期、中期以及后期都與節能服務公司實現了有效合作,這一過程中風險得到了有效控制,而建筑施工單位可以直接享受節能方案實施帶來的經濟效益。而在節能規劃和改造過程中,資金的投入主要是節能服務公司通過市場融資的方式實現,建筑施工單位只需要按照合同約定實現分階段的支付便可以完成。這就意味著,按照合同實現管理,一旦節能服務公司未能按時提供節能服務,那么損失則由節能公司承擔,對建筑施工單位的損失是非常少的。整體上而言,合同能源管理主要依據合同實現管理,將風險過渡給節能服務公司,對于促使建筑施工單位效益最大化獲得發揮了重要作用。其次,促使節能服務專業化實現,提升了節能目標的可操作性。就建筑施工單位來講,對能源的使用量較大,且能源使用類型較復雜,而建筑施工單位本身并不熟悉在本企業項目開展運行中如何實現科學化控制使用。以此,如果未能形成專業的節能規劃,不但造成了工程項目未能實現順利建設,反而造成能源消耗增大?;谝陨戏治?,合同能源管理的一方對象為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這部分企業專注于節能服務的專業化,對于如何實現節能有著豐富的經驗和專業化的理論、技術。建筑施工單位就能源使用而言,節能服務公司在前期與建筑施工單位實現有效溝通交流基礎上,獲得關于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目標,推定最佳的能源使用量。如,就工程項目而言,建筑施工單位向節能服務公司咨詢,節能服務公司就工程項目形成了具體的節能方案,并提交給建筑施工單位。而建筑施工單位對方案進行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論證,在結合自身關于工程項目施工質量和目標需求上,通過借助BIM等技術實現改進,保證節能方案形成符合工程項目建設目標。那么,為了有效達到以上工作目標,則需要節能服務公司基于合同能源管理基礎上,實現節能服務專業化是基于專業化的能源管理隊伍,在高級技術人員輔助下,為建筑施工單位提供高水平的節能服務。此外,節能服務公司在與建筑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時,便注重能源最大化節約使用為目標,這樣才能夠維護節能公司利益,這一方面對于節能公司來講,為了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在市場上獲取良好的聲望,也會全方面的達到合同約定目標。如,每一個節能服務公司會積極引進使用最新的節能技術和工藝,力圖改進節能管理,將目標最優化實現。
2建筑工程項目使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建筑企業作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能源消耗較大的部分。隨著現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中積極貫徹節能環保理念的當下,建筑企業作為能源消耗較大的部分,理應成為節能貫徹落實的“先鋒企業”。而基于這一方面而言,合同能源管理是被實踐證明了的具有突出應用效果的管理模式。那么,將合同能源管理應用于建筑工程項目中則具有突出的實踐意義。建筑工程項目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能夠在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下提供節能方案。同時就已經形成的節能方案與建筑企業溝通交流,在節能理念有效貫徹基礎上,滿足工程建設質量。對于現代化建筑施工企業來講,在工程項目建設中實現質量和能源消耗的有效平衡是發展目標之一,基于上述分析,合同能源管理則具有突出應用價值,具有較強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建筑工程項目合同能源管理落實優化策略分析
3.1積極引入使用EPC模式,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奠定基礎。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節能中的使用需要基于EPC模式實現創新使用。EPC模式作為現今建筑工程項目總承包模式的一種,“總承包”模式與合同能源管理是相符合的。這是因為對于建筑工程項目來講,需要同時進行質量、成本和安全以及進度和節能等方面的管理。面對節能管理的非專業化,建筑企業如果采用EPC模式將節能這一部分承包在外,節能服務公司通過投標獲取工程項目就節能建設方面的設計權益,以此展開專業化的服務。此外,建筑工程項目使用EPC模式以合同管理為依據,合同是多方權益有效展開的依據。而合同能源管理同樣也是以合同為參考依據,那么建筑施工企業則可以將合同能源管理囊括在EPC模式落實中,在EPC模式統籌管理下,促使節能和質量建設以及成本管控實現有效協調。3.2完善政府法規支持,加強實際宣傳通過實際調查發現,建筑企業應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存在不成熟的地方,根本原因則是建筑企業未能形成關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正確認識。雖然現今建筑企業積極貫徹節能理念,但就工程項目實際節能施工方案的形成往往是內部管理人員商討的結果。這樣內部人員對于節能的不熟悉性,必然導致節能方案未能真正發揮節能價值,影響實際節能效果。為了促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建筑企業范圍內有效推廣使用,政府層面上必須強化法規支持,加強政策層面的宣傳教育,發揮典型示范作用,鼓勵參與到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中,通過獲取專業化的意見,提升建筑施工企業節能服務水平。3.3節能服務公司加強工程項目節能技術、工藝的創新使用。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企業中的落實對節能服務公司有著較高的要求。為了提升節能服務公司水平,節能服務公司需要加強對建筑工程項目節能技術和節能工藝的創新使用。為了有效達到這一要求,一方面,積極加強國外先進節能技術引進使用,結合本土化建筑市場發展,形成科學化的技術應用規劃;另一方面,加強與建筑企業和高校的合作,通過經驗和專業理論的綜合,加強創新研發,創新使用,為提升節能服務水平奠定基礎。
4結語
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節能應用中有著非常突出的效果,這是合同能源管理本身性質和建筑市場創新發展所決定的。在促使合同能源管理有效貫徹落實中,能夠從積極進入使用EPC模式、完善政策法規支持以及創新使用新技術和新工藝等方面落實,以此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1]張華.合同能源管理在A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管理中的應用研究[D].北京:北京工業大學,2015.
國家能源管理范文篇9
1南京南站及主要耗能設備基本情況
1.1南京南站基本情況。南京南站是一個特大型客運車站,產權屬京滬高鐵公司,由上海局集團公司受托管理使用,南京站負責運營管理。2011年6月投入運營,站房總建筑面積為28.1萬m2,候車室使用面積為5.8萬m2,高大空間面積為9.8萬m2,車站主要耗電設備總功率為10215kW。2018年,旅客流量為9005.4萬人,旅客發送量為4486.4萬人,主要能源是電力和外購熱力,綜合能耗11331.6t標煤,其中,用電量為2444萬kWh,外購熱力244207百萬kJ,能源費用支出4366萬元。1.2主要用能設備情況。南京南站主要用能設備包括中央空調系統、照明設備、電梯設備、分體空調以及引導顯示系統、給排水、閘機、安檢儀、電茶爐、廣播系統等客運設施設備等[3]。南京南站中央空調系統分為東西兩個動力中心,兩個動力中心各有2臺離心冷水機組,2臺溴化鋰機組,1臺地源熱泵機組和6臺熱交換蒸汽機組,夏季采用電力驅動機組制冷,冬季采用外購熱力通過熱交換供熱。根據近五年統計數據分析,中央空調系統能耗約占總能耗的70%,電梯能耗約占10%,照明系統能耗約占12%,其他設備能耗量約占8%。1.3南京南站用能存在的主要問題。1南京南站開通時間較早,在設計時未充分考慮各系統的集成與協同,與大多數客運車站相似,各種耗能設備相對獨立,未進行有效整合,缺少對綜合應用、監視、控制和管理平臺進行全覆蓋動態監控,不能及時掌握設備運行狀態和潛在問題。2能耗計量器具配備不足,不能滿足劃小核算單元需求,各用能部位、重點用能場所、重點耗能設備無法計量能源的實際消耗量,且配備的計量器具計量分區不合理,無法分清站區內各駐站單位的用電量,不利于轉供用能的管理和回收。3大量機電設備老舊,技術狀態不良。4貴賓廳4臺空調同開同關,設備不能經濟合理運行。5中央空調系統缺少智能控制節能設備。
2南京南站合同能源管理實施過程及成效
針對南京南站能耗高、能源費用支出大以及用能設備管理及使用現狀,經與京滬高鐵公司相關部門協商,確定按照國鐵集團和上海局集團公司合同能源管理有關規定[4,5],對南京南站能耗設備節能改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節能項目投資由節能服務公司負責,節能效益由京滬高鐵公司、上海局集團公司、節能服務公司共享,分享比例為10%:10%:80%。合同期限為5年,以2017年車站實際能源消耗量為能耗基準數據,節能量按照《節能量測量和驗證技術通則》(GB/T28750-2012)、《企業節能量計算方法》(GB/T13234-2009)等有關測量方法進行核定。項目由南京站具體負責組織實施。2.1南京南站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選擇。合同能源管理是指用能單位與節能服務公司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6]。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主要有:節能效益分享型、節能量保證型、能源費用托管型。南京南站采用了節能效益分享型模式,該模式項目的資金投入全部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用能單位不需要投入改造資金,無投資改造失敗風險,在合同期限內,用能單位與節能服務公司根據合同約定的比例共同分享節能效益,合同期滿后,節能設施設備全部無償移交給用能單位,節能服務公司收益主要來自節能效益,節能量越大,其收益越多。該模式具有節能改造更專業、節能技術更先進,用能單位風險低等特點。2.2實施程序。該項目由南京站作為用能單位組織實施,報批及實施程序按上海局集團公司合同能源管理實施細則執行。合同能源管理報批及實施程序見圖1。2.3節能改造內容。節能改造具體為以下幾方面:建設車站暖通和照明設備節能智能管控系統,全站能耗設備配電裝置安裝智能電表和傳輸設備,進行冷卻水管網系統融合貫通改造,貴賓室空調分項控制改造,空調箱、送排風系統、給排水系統的精確控制改造,安裝各類自動采集、調節控制裝置、照度、溫濕度傳感器以及其他能耗設備的系統集成等。主要設備有:服務器10套、網絡控制設備256臺、現場采集裝置195套、能耗計量裝置1086臺、現場數據DDC控制箱64臺、子系統授權對接30套、配電、暖通、照明配套設備685臺等。節能改造投資額經審核核定為950萬元。2.4實施進度及節能效果。該項目節能改造于2018年6月開始,全部工程于2018年年底竣工。2018年已取得部分節能收益。2018年車站綜合能耗較2017年減少267.9t標煤,下降2.3%,其中耗電量減少25.75萬kWh,減少外購蒸汽量6927.65百萬kJ,能源費用支出減少88.5萬元。據測算,2019年可節約用電158萬kWh,節約用汽30464百萬千焦,年節能收益約430萬元,可減少能源消耗總量1233t標煤,較2018年下降10.9%。
3大型客站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難點與對策建議
3.1大型客站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難點。1計量器具配備不足,特別是缺少分項計量[7],在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時,無法準確確定能耗基準,節能量認定存在一定難度,容易出現合同糾紛。2目前合同能源管理大多采用節能效益分享型模式,且分享年限較短,國鐵集團和集團公司管理有關規定合同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節能服務公司對投資較大、投資回收期較長的項目積極性不高。3合同能源管理在能耗指標、財務成本指標上的激勵機制尚未建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相比傳統更改投資模式,站段收益少且工作量大,導致站段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進行節能改造積極性不高。4合資托管車站付費、管理與設備使用維護脫節。近年來,雖然合資鐵路車站的管理責任已落實給受托站段,但客站物業管理引入了專業的設備運維單位,負責客運車站的設施設備管理、運行、維護與技術支持,節能管理存在合資公司、受托站段、專業運維單位三者之間結合部的協作問題[8],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存在涉及單位多、環節多、影響因素多、審批周期長等問題。3.2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過程中應注意的幾個方面。分析總結南京南站能耗設備節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試點情況,大型客站在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時,應特別注意以下幾個方面:1完善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完善的能源計量器具配備,準確的能耗基準數據是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順利實施的基礎。在實施前,應按國家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規定要求[9],配齊能源計量器具,劃小能源供應單元,便于節能診斷和節能量核定。合理確定能耗基準。鐵路運輸企業特別是客運車站能源消耗影響因素較多,如氣候變化,客流量變化等,合理確定能耗基準,才能更確切反映出節能改造節能量,才能使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公司節能效益分配更合理。2選擇合適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選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時,應充分考慮車站規模、能源消耗量的大小、能源品種及節能改造項目復雜性等因素,對能源品種單一、有明確的節能改造方向且宜采用節能效益分享型;對采用綜合節能措施的或無突出改造項目者,宜采用節能量保證型或能源費用托管型。對節能效益明顯,投資回收期較短(如少于2年)改造難度不大的節能項目,建議仍以鐵路技改投資為主。3節能服務公司的選擇。選擇優秀的節能服務公司是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成功的關鍵,但采用建設項目招標程序選擇節能服務公司,制度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問題有待于進一步探索和研究。4節能量審核。應嚴把節能量審核關,對于項目邊界清晰、計量器具完備齊備的項目,可與節能服務公司共同確認節能量,對改造內容相對復雜、影響因素較多的項目,應選擇有資質且信譽較好的第三方審核機構測量確定節能量。3.3對策建議。1建立激勵機制。為提高鐵路各級單位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國鐵集團、集團公司應建立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激勵機制,在財務、節能指標計劃管理方面給予支持,促進合同能源管理在鐵路運輸企業全面開展。2適當放寬合同期限的限制?!吨袊F路總公司合同能源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但有些改造項目,投資數額較大、投資回收期較長,節能服務公司數年內無法取得正收益,參考路外其他系統及日本合同能源管理經驗,合同期限可適當放寬到10年~15年[10]。3合資托管車站采用能源費用全托管。合資托管車站采用能源費用全托管給相關集團公司,可以使能源付費與節能管理統一到使用站段,強化受托站段節能主體責任,有效傳導節能壓力,促使站段積極開展合同能源管理,且可簡化合同能源管理程序與協調環節。4加大合同能源管理推進力度。南京南站耗能設備節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后,有效降低了車站能源消耗總量,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為集團公司推進大型客站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可行的經驗。應加大推進力度,充分利用外部資金和先進的節能技術,加快鐵路大型客站節能技術改造進度。
4結束語
國家能源管理范文篇10
為保證能源安全和石油天然氣的可持續供應,下一步必須在阻礙石油天然氣改革的難點領域有所突破。應該在完善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加大市場化改革的力度,實現政企分開,轉變政府職能,打破行政壟斷,引入市場競爭,營造真正的市場競爭主體,加快投融資體制和價格體制改革,為我國石油天然氣行業改革創造一個良好的內外部環境。
(一)完善政府管理體制
石油天然氣是關系國家經濟命脈的行業,政府無疑必須在其中發揮重要作用。要集中分散在各政府部門的職能,將仍保留在企業中的行政職能分離出來,建立綜合的能源政府管理部門,并根據行業發展的要求建立相應的監管機構,將政府的政策制定職能與監管職能逐步分開,按照依法監管的原則建立現代監管制度,逐漸淡化行政審批等行政管理職能,在進行經濟監管的同時,增強技術、安全、環保等社會監管手段。根據我國石油天然氣行業所處發展階段、資源狀況和市場特征,政府的職能應主要體現在:制定宏觀發展政策;在建立國家能源管理體制的基礎上,實行石油戰略管理;針對石油天然氣行業制定有關促進競爭和反壟斷的政策和法規,保證市場的公平有序競爭,使企業成為真正的市場競爭主體;根據上下游各環節的技術經濟特點,采取不同的監管機制,在競爭性環節放開競爭,進行市場準入和價格管制等,在自然壟斷環節實行政府管制;發揮規范、協調企業行為和督促企業自律的作用;進行市場預測和提供信息服務等。
(二)打破行政壟斷和市場分割,培育有效市場競爭
石油天然氣行業應深化市場化改革,引入競爭機制,建立與健全市場機制。主要包括放松市場準入,逐步放開終端銷售市場;打破地域壟斷,積極培養市場主體;從開放、完善和規范市場入手,制定市場規則,形成合理的、有序的競爭格局;鼓勵其它社會資金進入流通領域,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充分運用市場經濟手段,如建立國內石油現貨和期貨交易市場,以達到發現價格、規避風險、跟蹤供求、調控市場的目的,合理引導石油天然氣的生產、經營和消費。
應根據行業發展階段和上下游各環節的技術經濟特點,在我國石油天然氣行業有序引入競爭。具體來說,上游石油天然氣資源開采環節在實行許可證制度的基礎上,引入競爭,這樣有利于打破資源的區域性壟斷,促進企業增加勘探投入,增加石油天然氣資源儲量,提高開采效率;下游銷售環節,特別是加油站是競爭性市場,應加大放開競爭的步伐,并通過安全、技術和環保標準等手段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從管道運輸環節來看,天然氣管道運輸環節具有一定的自然壟斷性,特別是我國的天然氣產業還處在發展初期,管網非常薄弱,大部分生產者和用戶之間都是單線聯系,而且需求規模有限,還不具備歐美國家那樣廣泛引入競爭的條件,應該逐步引入競爭,可首先實行管道運輸特許經營權的公開招標制度,引入市場競爭;同時,實行運輸與銷售分離,加強對管道運輸定價的監管。石油管道運輸與天然氣管道運輸有所不同,石油管道可與其他運輸工具平行競爭,其壟斷性要比天然氣管道弱,但由于我國所處發展階段及石油戰略的重要地位,且管道建設仍非常不足,國家仍有必要加強對管道建設的投入和監管。
(三)劃分自然壟斷業務與競爭性業務
石油天然氣行業是由開發勘探、管道運輸和終端銷售等多個環節組成,各環節的性質不盡相同??偟膩碚f,除管道運輸因其網絡特征而具有自然壟斷性質外,其它各環節從經濟學角度來說應該是競爭性的。而我國的現狀是這兩種業務混合在一起參與市場競爭,這對于形成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極其不利。一方面,企業會憑借優勢地位將壟斷延伸到競爭性環節;另一方面,會導致“交叉補貼”的長期存在。
從國際經驗看,為在具有自然壟斷業務的行業改革時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各國都在改革之初嚴格界定石油天然氣行業的非自然壟斷環節和自然壟斷性環節,并將這兩種業務根據改革的進程逐步分離。如美國的天然氣行業改革就是從分離銷售與管道開始的。首先,聯邦能源規制委員會要求管道公司把天然氣運輸與其他各種服務(主要是銷售)分離,規定消費者可以從任一生產者處購買天然氣,生產者也可以直接向最終用戶和批發商賣氣,生產者之間展開爭奪用戶的競爭。其次,要求管道公司公平地提供管道服務。盡管天然氣產業上下游已經形成了競爭市場,但是,由于管道運輸具有一定的自然壟斷特性,聯邦能源規制委員會要求管道公司對所有的市場參與者提供非歧視性的管道運輸服務。
應借鑒國外改革的經驗,根據我國行業特征和發展階段,逐步將自然壟斷性業務從競爭性業務中分離出去,競爭性業務放開市場準入,建立公平有序的競爭秩序,形成多元化發展的格局;而在自然壟斷性環節加強監管,防止濫用壟斷優勢,確保管道運輸的安全和穩定,保證對第三方提供非歧視性管道接入,保證整個市場的公平競爭;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引入一定程度的競爭,如可由兩家國有企業競爭經營,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壟斷造成的效益損失。在嚴格區分自然壟斷業務與競爭業務的基礎上,應該對不能獲得正常經營利潤,具有普遍服務性質的環節形成合理的財政補貼機制,避免因行業內的交叉補貼而擴大壟斷的范圍。
(四)投融資體制改革
我國石油天然氣還處在發展階段,需要大量資金投入,而石油天然氣行業又具有投入周期長,見效慢,風險大等特點。我國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投融資體制已經遠遠不能滿足石油天然氣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因此,完善投融資體制,建立投資風險機制,形成包括外資和民間資本積極參與的多元化發展格局,對于我國能源安全保障和可持續供應具有重要意義。
要改變過去由政府決定和主導投資的方式,政府在投資領域的角色應是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公布投資信息,協調部級的投資項目;對關系到國計民生重大項目適當進行投資,但這些項目的投資決策應充分科學化和民主化,且不一定由國有企業獨資經營;同時,抓緊制定和規范我國天然氣企業境外投資監管制度。至于具體的投資活動應由企業自主決策,鼓勵多渠道,包括在國內外資本市場上籌集資金的方式,加大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管道運輸的投資;鼓勵各種資本通過參股、控股、合資、合作等形式參加我國石油天然氣建設,逐步推行投資主體多元化;鼓勵能夠發揮我國比較優勢的石油天然氣企業對外投資,支持具有競爭力的天然氣企業跨國經營,并在信貸、保險等方面予以幫助。
(五)價格體制改革
價格的市場化改革往往是各行業改革的攻堅環節,它要求市場競爭的局面初步形成,有相應的體制環境和配套條件,如在自然壟斷領域就要求有發達的管網作保證,而這些在我國現階段基本不具備,因此不能操之過急,應根據我國石油天然氣行業的發展階段和行業特點制定相應的價格市場化道路。
1.完善與國際價格接軌的辦法,促進石油價格機制的形成
從長遠看,國內石油價格改革的最終目標是放開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但在競爭性市場結構尚未建立,市場競爭還不充分的條件下,完全放開價格不現實。近期改革的重點應是進一步完善石油價格
接軌,接軌的原則是:一是有利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價格的確定要反映市場供求變化;二是適應加入WTO后市場逐步開放的要求,堅持與國際市場接軌;三是以企業為主體,國家適度管理;四是多種機制減少價格波動。石油價格的市場化改革可先在成品油環節突破,并帶動其它環節的價格市場化進程。
2.以供求關系為基礎,兼顧能源比價,形成合理的天然氣價格機制
天然氣定價機制改革應按照發展階段和行業特點,循序推進市場化進程,保障投資者的合理回報。改革初期,政府應確定管輸價格,可以采取社會平均回報率或略高的投資回報率,以吸引多種資金進入,擴大管網規模;逐步放松對天然氣行業其它環節的價格的管制,鼓勵供求雙方制定包括“照付不議”條款在內的長期供氣合同;還應與可替代能源(如燃料油、柴油、LNG等)價格和物價指數掛鉤,以鼓勵天然氣消費。改革后期,應逐漸在上游引入競爭,允許第三方進入天然氣管輸網絡,創造競爭的市場環境,在條件成熟時政府不再監管天然氣井口價,但對管輸價格仍然嚴格監管。
(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石油天然氣行業國有企業改革與重組應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實現責權利相統一和所有權與經營權徹底分離,完善經營機制,提高核心競爭力。同時,建立有效的激勵和懲罰機制,特別是在投融資領域,實行法人負責制,研究出臺一系列優惠政策,支持并推動企業減員增效,處理不良資產。
由于國有經濟在石油天然氣行業中占主導地位,為推動改革的順利進行,必須探索國有資本的多種實現形式,實現產權多元化。其中,股份制是優化國有經濟的有效方式之一。國有資本通過股份制可以吸引和組織更多的社會資本,從而放大國有資本的功能,提高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并促進產權多元化的形成和市場化改革進程。
二、政策建議
(一)健全法律法規體系
應從法律保障我國能源安全角度出發,制定國家層面涵蓋整個國民經濟的《能源法》;抓緊制定和修訂《反壟斷法》、《反傾銷反補貼條例》、《保障措施條例》等維護公平競爭、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法律法規;加快制定《石油法》和《天然氣法》;為促進節能,應根據需要完善《節能法》,并加快制定《節能法》配套法規和實施細則,引導和規范全社會用能行為,其重點是制定《節約石油管理辦法》、《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等。為保證法律法規的落實,應加強執法,完善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健全執法體系,加強監督檢查,依法實施管理。
(二)制定綜合發展戰略
石油天然氣不僅與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發展休戚相關,而且內在聯系也非常強的行業,因此,在對國內外資源和需求變化進行科學預測的基礎上,制定長期的系統的行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不僅對行業發展非常必要,而且還將促進整個能源產業的發展,對國家能源安全保障和能源可持續供應都有著重要的意義。石油天然氣行業的發展變化非???,行業內外的經濟關系非常復雜,制定發展戰略應周全考慮,充分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以保證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和協調性。
(三)管理機構改革
1.建立集中統一的能源管理部門
能源產業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國民經濟重要產業,涉及石油等國家短缺戰略物資、以及電網和天然氣網的建設和運行等國家經濟命脈,同時,能源內部各行業間的關聯性和互動性很強,這些決定了能源產業是一個綜合性很強的產業部門,其發展除了應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外,還應有政府管理和協調。而我國目前的能源管理呈多部門分散態勢,綜合性和長遠性較差,為此,應借鑒北美經驗建立國家層面的集中的宏觀能源管理模式。這種模式比較符合我國能源大國的特點。應將分散在多家綜合部門的能源部門分離出來重新整合,將管理權集中,這能有效避免政府職能的重復及交叉;按照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分別設立專業性的司局,以加強對這些行業的發展戰略、政策目標、管理體制框架、法律法規的研究和制定。
2.建立獨立的監管機構
由于能源產業改革的特殊性及其廣泛存在自然壟斷性環節,發揮政府管理的作用是勿庸置疑的。但政府應該逐步從競爭性領域退出,進一步轉變職能,從“指令性管理”向“禁令性管理”轉變,這就要求將政策的制定與監管職能完全分開,建立獨立的部級綜合監管機構和行業監管機構。
根據監管機構設置的原則及職能確定,設計了三個能源領域監管設置的方案。
第一種方案:建立獨立于能源主管部門的部級綜合能源監管機構;部級綜合能源監管機構下對網絡性質較強的行業(如電力、石油、天然氣)設單獨的行業監管機構。
第二種方案:國家能源主管部門內設立能源監管機構,并通過立法規定其獨立監管的權力,在監管機構下對自然壟斷性較強的電力、天然氣、石油單獨設立行業監管機構,這些行業監管機構是相對獨立的。
第三種方案:充分考慮現有能源管理機構的現狀和正在進行的改革,可考慮在現有能源管理格局下盡快建立自然壟斷性強的電力、天然氣、石油行業單獨的監管機構,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賦予這些機構真正行使監管的權力,并將能源局仍保留的相關行業監管職能盡快分離出來,歸入成立的行業監管機構,沒有建立獨立的行業監管機構的行業監管職能仍暫由能源局行使。
上述三種方案是根據不同的背景和目標而設計的,從真正實現政監分開,提高監管效率方面考慮,第一種方案是理想方案,也是最符合建立現代監管體制要求的模式;從現實性和可操作性角度考慮,第二種方案是現在應該采取的模式,但鑒于我國現有的能源管理格局,可先由第一方案起步,但過渡時間不能太長。需要強調的是,這三種方案都是在國家和地方設立相應的監管機構,即都在省一級也建立相應的政府主管部門、綜合監管部門或行業監管機構(個別行業可根據情況需要在區域一級設立相應機構,如區域的電力監管機構)。其中地方成立的監管機構,職能相對獨立,權限也較大,且隨著改革的深入,具體監管的實施應主要放在地方監管機構,但地方級的機構都接受國家相應機構的管理或監督;不管采取何種方案,都應在明確各自隸屬關系和職能劃分的基礎上,處理好國家能源主管部門、部級能源監管機構、行業協會及各地方相應機構的關系;在發揮能源主管部門和能源監管機構作用的同時,逐漸加強行業協會在能源協調發展和社會監管中的獨特作用,以促進監管的公開透明,提高監管效率。
(四)建立石油安全保障體系,確??沙掷m供應
我國石油供應的不安全性體現在多個方面,對外依存的增大、企業石油庫存量過低、國家石油戰略儲備尚未建立、石油進口外匯支出逐年增加、進口通道安全性變差、國內石油價格過分依賴國際油價、國際石油地緣政治的重大變化等等都對中國獲得穩定、可靠、安全的石油供應產生影響。我國石油供應既存在價格急劇變動的經濟風險,也存在石油供應階段性、部分性供應中斷的隱患,因此,完
善石油安全保障體系應成為我國能源發展戰略中的重要內容。
1.多種方式保障石油安全
為確保經濟的穩定發展和能源的安全供應,必須采取多種途徑利用國際能源資源和市場?,F在盡管世界區域性紛爭不斷,但經濟手段仍是解決能源領域的主要途徑,我國還是應充分發揮經濟杠桿的作用,遵循市場規律,主動出擊,在全球性的石油資源爭奪中逐步占據有利位置,不再受制于人。但世界的復雜形勢也要求我們有應對策略,未雨綢繆,在主要運用經濟手段時,必要時結合使用多種辦法保障我國的能源安全。隨著我國實力的增強及國際地位的提高,保障石油安全應該日益與國家的政治、經濟甚至是軍事緊密聯系起來,國家應增強外交活動中對能源領域的關注度及目的性,在國家層面對開放性能源政策實施統一指導和協調,建議與俄羅斯等能源大國建立穩定的能源合作雙邊機制。
2.立足國內,利用國際市場
總體而言,應該立足國內、面向世界,解決我國石油供應不足的問題。首先,應立足國內,一方面要在提高經濟效率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國內能源生產能力,加大對國內油氣資源勘探的投入,增加海洋油氣資源勘探的投入,大力發展油氣生產。另一方面,應改善我國能源結構,形成我國多元化能源結構,特別是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發展石油替代能源;大力實行節油,發展石油高效利用技術,提高石油利用效率。同時,應加強西部能源的開發,提高開發和利用西部能源在保障我國能源安全中的戰略地位。
在加強我國油氣資源勘探和開發的同時,要充分利用國際市場,多方位開拓油氣供應渠道。隨著經濟實力的進一步增強,中國已有能力在國際市場上調整石油供應安全戰略。應盡快確定成本較低和較為可行的能源供應方案,盡可能經濟、合理地利用國外能源資源??赏ㄟ^對海外石油勘探開發給予積極的扶持政策,如對運往國內加工利用的海外份額油取消或優先獲得進口配額和許可證,建立海外石油勘探開發基金和信貸支持等,并對份額油的進口免征進口稅等辦法推動有實力的企業走出去,建立海外油氣生產基地,以減少對國外的直接依賴,降低能源供應風險。
3.加強能源安全評估和預警體系建設
我國石油不安全性主要集中在石油行業,既存在價格急劇變動的經濟風險,也存在石油供應階段性、部分性供應中斷的風險。應該建立一套保障能源安全的全面、系統和完善的機制,包括密切關注國際能源發展態勢,全面評估我國的能源狀況,監控我國能源發展變動情況,并對可能出現的能源危機做出預警反應,相應采取應急措施等。應全面分析在哪些情況下我國可能發生能源危機,根據國內外能源形勢適時判斷可能發生危機的嚴重程度,進行能源安全評級(可有不同的評級方法,如可按程度不同采取“藍”、“綠”、“黃”、“橙黃”、“紅”的警示),并針對不同級別的能源危機設計系統的應急方案。這樣既可以保證我國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從容應對,又不至于在出現一般性的國際市場價格波動或暫時性的國內供求矛盾時采取過急措施而導致國民經濟遭受重大損失。
4.完善油氣儲備體系
建立油氣儲備是世界各國通行的解決能源安全的重要舉措,其中石油是最主要的戰略儲備物資。20世紀70年代兩次世界石油危機使一些石油消費大國紛紛響應由經合組織(OECD)1974年設立的國際能源機構(1EA)所制定的石油儲備標準,建立起由政府控制的國家戰略石油儲備。與此同時,西方國家的石油生產銷售商也擴大了各自企業的石油儲備能力,這使得這些國家在能源安全方面應變能力大大加強,并藉此給其他國家施加更大壓力。而我國對進口石油的依賴度不斷上升,進口石油又主要來自局勢動蕩的中東地區并且要通過漫長的海上運輸線,石油的持續供給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為防止突發事件導致我國能源供應的中斷,建立我國的石油戰略儲備勢在必行。應結合我國國情,借鑒國際成熟經驗,組成部級的專門機構,并由國家作專項資金安排,確保石油儲備的戰略性、統一性、安全性;科學確立戰略石油儲備的水平,合理安排儲備基地的布局,建立有效機制促使企業積極參與石油儲備工作,逐步形成“實物儲備與產地儲備相結合”,“國家為主、分級儲備、官民結合”的儲備體系;隨著科學技術在石油天然氣中的作用日益顯現,技術儲備也應逐漸成為油氣儲備體系中的重要內容,以使我國能在發生石油安全危機時能啟動技術儲備從容應對;應完善石油市場體系,盡早使國內油價與國際油價真正接軌,采取國際通行的市場手段,如石油期貨交易等緩沖石油危機的壓力。
(五)提升石油天然氣在能源結構中的地位
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現代經濟工業部門的不斷崛起,我國對石油天然氣的需求將進一步上升,并將占能源進口的絕大部分。今后我國能源安全的焦點將集中在石油天然氣行業,它的發展將影響我國的能源安全和可持續性供應。多年來,我國的能源發展戰略都是將煤放在主導地位,這和我國的能源資源狀況及當時所處的發展階段有關,而且這種能源發展戰略也確實在我國制造業競爭力的形成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國際能源形勢的變化,我國經濟實力的提升,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的推進,以及環保對經濟和能源發展的制約日益顯現的背景下,調整我國的能源結構勢在必行。煤炭將繼續在我國經濟和能源發展中占據重要地位,但這并不是我們的最佳選擇,甚至是一種無奈的接受。隨著我國煤炭開發成本的提高以及煤質的下降,結合環境壓力綜合考慮,煤炭在能源發展中已沒有以往的優勢,石油天然氣在現代經濟中的地位將日益重要。一個處于現代社會的國家,沒有煤炭可以維持一段時間,但如果沒有石油,整個社會將立即癱瘓。因此,在強調煤炭的重要性的同時,應該提升石油天然氣在能源發展戰略中的重要性,雖然目前還不能取代煤炭在我國能源結構中的重要地位,但至少應該將石油天然氣提升到與煤炭同等重要的地位。其中石油與天然氣的重要性在性質上略有不同,石油的重要性是從國家能源安全的角度考慮的,而天然氣的重要性是作為一種上升勢頭非常好的清潔能源,將有可能成為我國調整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的突破口。
(六)制訂經濟激勵政策
建立國家能源安全戰略固然要靠政府支持,但更為重要的是必須鼓勵其它資金參與,實現國家的能源發展戰略目標。為此,各國政府通過各種政策鼓勵和支持民間企業對有利于國家能源安全的投資、開發和儲備。主要通過增加低息貸款、貼息貸款、調節稅費、財政擔保和補貼、建立專用基金,以及加速折舊等多種方式對行業發展給予必要的支持。我國也可借鑒國際經驗制訂相應的經濟激勵政策,加快石油天然氣行業的改革和發展步伐。
為保證石油天然氣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建議制定稅收優惠政策,妥善處理石油天然氣生產、運輸,上游、中游與下游間,以及資源性地區與非資源性地區的分配關系。應研究建立石油天然氣行業稅收在相關地區的合理分配制度,兼顧資源省區、過境省份的利益,體現向西部傾斜的政策。為保證石油天然氣安全,鼓勵天然氣形成使用,建議逐步將生產型稅種調整為消費型稅,并提高汽油的消費稅率,減輕天然氣勘探開發、城市配氣、LNG進口稅賦,實行差別稅率,對發電用氣給予稅收優
惠。建立海外石油勘探開發投資保險機制,放寬審批權限,份額油返銷國內實行零關稅;節油代油設備投資稅收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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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17: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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